承修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等級標準2
時間:2015-09-21
第七條 承修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等級分為一級、二級、三級、四級和五級。
第八條 取得一級承修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的,可以承擔所有電壓等級輸電、供電、受電電力設施的維修。一級承修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具備法人資格和完善的組織機構;
(二)注冊資本不低于4000萬元,凈資產在4800萬元以上;
(三)具備連續2年以上承擔330千伏以上電力設施的維修經歷或者具備連續4年以上承擔220千伏以上電力設施的維修經歷;
(四)技術負責人具有8年以上從事電力設施維修管理工作經歷,具有電力專業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;
(五)具有不少于100人的技術及經濟專業人員(含高級技師、技師和高級工),其中電力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、工程師以及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60人;
(六)在冊持進網作業證上崗電工不少于60人,其中高壓電工不少于40人;
(七)具有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和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,安全工程師具有電力專業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;專職安全監督人員不少于3人;
(八)具有與可承擔工程范圍相適應的維修設備;
(九)具有健全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。
第九條 取得二級承修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的,可以承擔220千伏以下輸電、供電、受電電力設施的維修。二級承修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具備法人資格和完善的組織機構;
(二)注冊資本不低于2000萬元,凈資產2400萬元以上;
(三)具備連續2年以上承擔220千伏以上電力設施的維修經歷或者具備連續4年以上承擔110千伏以上電力設施的維修經歷;
(四)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電力設施維修管理工作經歷,具有電力專業高級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;
(五)具有不少于50人的技術及經濟專業人員(含高級技師、技師和高級工),其中電力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、工程師以及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30人;
(六)在冊持進網作業證上崗電工不少于50人,其中高壓電工不少于30人;
(七)具有專職的安全管理機構,安全工程師具有電力專業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;專職安全監督人員不少于2人;
(八)具有與可承擔工程范圍相適應的維修設備;
(九)具有健全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。
第十條 取得三級承修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的,可以承擔110千伏以下輸電、供電、受電電力設施的維修。三級承修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具備法人資格和完善的組織機構;
(二)注冊資本不低于1000萬元,凈資產1200萬元以上;
(三)具備連續2年以上承擔110千伏以上電力設施的維修經歷或者具備連續4年以上承擔10千伏以上電力設施的維修經歷;
(四)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電力設施維修管理工作經歷,具有電力專業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;
(五)具有不少于30人的技術及經濟專業人員(含高級技師、技師和高級工),其中電力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、工程師以及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15人;
(六)在冊持進網作業證上崗電工不少于40人,其中高壓電工不少于25人;
(七)設置有安全管理機構,安全工程師具有電力專業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;專職安全監督人員不少于1人;
(八)具有與可承擔工程范圍相適應的維修設備;
(九)具有健全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。
第十一條 取得四級承修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的,可以承擔35千伏以下輸電、供電、受電電力設施的維修。四級承修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具備法人資格和完善的組織機構;
(二)注冊資本不低于400萬元,凈資產480萬元以上;
(三)技術負責人具有3年以上從事電力設施維修管理工作經歷,具有電力專業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;
(四)具有不少于20人的技術及經濟專業人員(含高級技師、技師和高級工),其中電力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、工程師以及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8人;
(五)在冊持進網作業證上崗電工不少于20人,其中高壓電工不少于10人;
(六)設置有安全管理機構,安全工程師具有電力專業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;兼職安全監督人員不少于1人;
(七)具有與可承擔工程范圍相適應的維修設備;
(八)具有健全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。
第十二條 取得五級承修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的,可以承擔10千伏以下輸電、供電、受電電力設施的維修。五級承修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的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具備法人資格和完善的組織機構;
(二)注冊資本不低于100萬元,凈資產120萬元以上;
(三)技術負責人具有3年以上從事電力設施維修管理工作經歷,具有電力專業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;
(四)具有不少于10人的技術及經濟專業人員(含高級技師、技師和高級工),其中電力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、工程師以及工程技術人員不少于5人;
(五)在冊持進網作業證上崗電工不少于10人,其中高壓電工不少于5人;
(六)配備有至少1名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,安全工程師具有電力專業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任職資格;
(七)具有與可承擔工程范圍相適應的維修設備;
(八)具有健全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。